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时间
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8日
二、评奖工作内容
1.根据《理学院学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进行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附件2)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要求,做好本科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5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杭师大〔2011〕149号)的规定,做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
4.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实施细则》等外设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名额分配,做好各类外设奖学金的评审和推荐工作(具体名额根据学生人数进行分配,通知另发)。
5.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师大〔2007〕126号)、《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25号)的规定,请各班申请“校文明班级”和“校优良学风班”,学院组织答辩评比推荐工作。
6.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的规定,根据学院上学期评选出的十佳文明寝室、十佳特色寝室进行推荐。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班班长组织同学填写《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附件3),并填好《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班级统计表》(附件4)以及《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登记表》(附件5)。
2.2016级各班、2017级各班、2018级各班,请于9月8日(周日)晚上18:00前将综合素质评价班级统计表与班级综测小组成员登记表电子稿发送lxyzhcp@163.com,并在9月8日(周日)晚上18:00-21:00将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班级综测小组登记表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班级统计表的纸质稿送至勤园19号楼114办公室。
3.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校三好学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申请(附件6和附件7),时间另行通知。PS:请不要过早发申请表,必须在班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评选结果完成后再发送,以免信息有误影响评选。
4. 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校文明班级和校优良学风班的申请,于9月11日前将申请表(附件8和附件9)发送至lxyzhcp@163.com,过期不候。答辩将安排在九月下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各类外设奖学金通知另发。
联系人:吴美玲,联系电话:1505184284(584284)
金迪,联系电话:17857312680(682680)
卢依缀,联系电话:17376562662(308087)
更多不详事宜,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蔡老师,联系电话:28865317。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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