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班: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工作,落实精准扶贫,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8】9号)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非定向(全脱产)在读研究生。
二、 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具体评定标准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8】9号)。
三、 具体内容
(一)新生认定工作
1. 学生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附件2已经提交过的新生无需重复提交。
2. 学院审核。申请人应注意检查《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完整性和公章需符合要求,学院审核并认定困难等级后报研究生院。
(二)老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符合条件但以前未申请认定的老生,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
2.已在库的老生,如果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消失,本人学习、生活费用有保障的,应调整出库。其他学生应提交《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学院根据目前情况重新审核并认定困难等级。
四、 几点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请申请人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确保认定工作有序进行。
(二)申请人需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认定时弄虚作假的学生,将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获得资助的同学请积极主动地用好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完成学业,自立自强。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和方式
请申请人按照“规范、准确、完整”的要求,递交以下材料:
1.填写并打印《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交给班长,班长统一收齐于10月19日16:00前交到勤园19-116柯老师处(附件2已经提交过的新生无需重复提交)。
2.填写《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10月19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邮件至2507684925@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理学院研究生会姚同学13750829851(669851)。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2018年)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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