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以实践促发展”的资助工作理念,为了让家庭经济困难学更好地了解社会、回报社会,锻炼他们的实践能力,学院大力支持开展第七届“志远杯”家庭经济困难生立项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说明:大三学生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大四学生不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
1、申报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个人参赛,或组成一支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的项目团队进行参赛。在深入思考与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项目进行申报(学术研究或者社会实践探索)。
2、项目团队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5人(包括负责人)。
3、项目分为学术类以及实践类两类,共计12个项目。学术类项目拟立8项,取其中1项为优秀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实践类项目拟立4项,其中含优秀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
三、申报步骤
立项可分项目申报、立项审查、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题四个阶段进行,项目实施时间为1年。
1、项目申报阶段(2018年4月26日——5月25日)
各位有意向的同学请确立好项目,进行立项申报,并于2018年5月25日下午4点前,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稿交到D楼116,电子稿请发送到邮箱lixueyuanjs@126.com。
2、立项审查阶段(2018年6月)
学院将组织立项答辩,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入围的项目。
3、中期检查阶段(2018年11月)
为了解项目进度,同时督促立项负责人完成项目内容,学院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执行情况等。
4、项目结题阶段(2019年5月)
立项负责人对其负责项目进行总结汇报,完成好结题工作。
四、经费资助及奖励办法
1、项目分类:本次申报的项目,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可执行情况,进行立项资助。获批项目将分为优秀项目与一般项目两个档次,优秀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5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00元。项目结题后,根据完成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2、资助方式:项目立项后给予60%的资助经费,项目结题后补足剩余的40%资金。项目结题时需要上交研究开支的相关发票、清单或者车票等等凭证核算实际费用,发票的抬头必须是杭州师范大学(税号:12330100470103303W)。
五、项目要求
1、本项目必须由至少一名教师参与指导。
2、立项成果:必须取得专利、论文发表或者文章刊登等成果,文字形式成果需多于3000字。
六、工作要求
“志远杯”是我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生特别开展的一项活动,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希望同学们能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若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朱静,13588051372(681372);王靖,15967120300(670300)。
附件:
理学院学工办
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2018年4月26日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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