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规定,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决定对2017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实施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未上交结题材料且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7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学院验收
项目负责人向学院项目办提交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一式三份)。学院对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评估、审核,并报送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
2.学校验收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
3.省级验收
省项目办组织专家验收项目,并经主办单位核准后下发项目通过验收的文件。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结题要有论文;但如果是孵化类项目,在论文/公司证明/专利申请中选其一。
2.上学期没有参加“星光讲堂”的负责人,这学期必须参加。本学期“星光讲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验收结题注意事项(附件4),认真做好结题工作。
五、材料上交
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于5月15日12点之前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以电子稿形式打包发送至2673863106@qq.com。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院学生会科技竞赛部刘同学(13588257479/667479)。
附件3 2017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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